广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常见问题解答(2026年8月)
发布时间:2026-08-0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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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2.企业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广东”(网址:http://credit.gd.gov.cn/index.html),勾选建筑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等相关领域,查询近三年记录并下载;如在报告查询期内某个领域无法出具证明报告,企业应对该领域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已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相关佐证材料。



一、什么是技术改造?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是指工业企业在现有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和提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二、技术改造项目能够享受哪些扶持?


2023-2027年,省市财政通过设备奖励、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主要支持方式的支持标准包括:

  1.设备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20%进行奖励,单个支持项目省市合计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3年。

  2.保险增信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其完工日前5年(含完工日当年度)中的任一年度已支付保险费用的不超过50%比例给予补贴,单个项目单位每年最高补贴40万元,同一笔保险增信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3.融资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且已支付完毕合同额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期最高不超过3年,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月数核算,单个项目单位单个自然年省市合计最高补贴500万元。同一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具体详见每年申报通知,下同)


三、哪种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我市工业企业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相关扶持政策:

  1.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请市本级事后奖励方式。

  2.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项目备案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低于500万元的,可申请“小技改”扶持方式。

  3.企业对项目使用保险作为增信工具融资的,贷款资金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可申请保险增信补贴方式。

  4.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购置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补贴期内无不良信贷记录,单个项目设备融资租赁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可申请融资租赁补贴方式。


四、设备奖励方式和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方式相冲突吗?


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可同时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和保险增信补贴或融资租赁补贴方式(二选一)。


五、什么企业可以享受技术改造相关资金扶持?


技术改造相关资金主要支持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内,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广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工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纳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六、申报保险增信、融资租赁等方式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保险增信补贴方式的,明确要求“贷款资金用于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上明确资金所使用的项目(原则上需与备案证上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提供能反映贷款资金使用去向的佐证材料。

  申报融资租赁补贴方式的,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需在项目建设期内签署,且只支持通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同时设备应用于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能体现上述要求。


七、享受政策扶持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做哪些前期准备?


按照近年来的申报指南要求,技术改造项目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先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具体要求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办理纳统、环评、能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其他相关手续。

八、如何办理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或备案?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按照性质类别,基本建设项目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gd.tzxm.gov.cn/),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http://210.76.81.107/home)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具体可参考上述平台的用户操作手册。

重要提醒:除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即在项目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九、非独立法人企业可以办理技术改造备案吗?


可以。根据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可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授权绑定并登录,首次登录系统的企业需要补充企业信息。


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后可以变更吗?


可以。已完成备案的项目,如有需要变更的情形(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项目投资规模或者建设规模变化幅度在2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法人发生变更的;以及需要对项目备案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应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及时告知原项目备案机关(上级单位对变更有特殊要求的专题方向除外)。但是,如备案项目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的,应先撤销备案,再按核准程序办理。

重要提醒:申请技术改造设备奖励的项目如发生变更,项目单位提交申请变更的时间需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如实提供项目备案证及全部的备案变更函文件,不得瞒报漏报。


十一、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还需要注意哪些手续?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相关信息应与相关行业调查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的项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相关手续。

十二、哪些项目需要办理节能审查?如何办理?


节能审查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如需办理节能审查相关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去相应审批单位办理。

十三、哪些项目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如何办理?


环境评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等文件要求。(可登录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环保业务”栏目查询最新文件要求)

如需办理环境评价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分工的通知》(穗环〔2022〕87号)等文件要求去相应审批单位办理环评手续。


十四、哪些项目需要办理安评和安全生产验收?如何办理?


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

如需办理安评、安全生产验收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去相应审批单位办理。

十五、如何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纳入统计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国防、人防项目。其它要求可登录市统计局“统计业务”栏目查询最新文件要求。

项目单位要准确理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定义,凡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扩建(含增资扩产)、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应按规定据实纳入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如需办理纳统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2025年年报及2026年定期报表制度》等文件要求办理纳统手续,确保项目申报提交前可以查询到项目的纳统情况。

重要提醒: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证名称、纳入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项目名称三者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十六、申请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要准备哪些资料?


申请技术改造各方向扶持的项目均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表、申请报告、项目按规定申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承诺书、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等材料。其中:

  1.申请设备奖励方式的项目还需要提供:设备投资明细表(含购置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商、数量及价格等)、设备发票、支付凭证、设备照片、铭牌照片、购置合同等。

  2.申请保险增信贷款方式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保单、相关批单、支付凭证及全额保费发票(不含中介费)等,并填写保费明细表。

  3.申请融资租赁方式的项目还需要提供: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包含资产转让协议、还款计划表)、融资租赁款收款银行回单或设备购置发票、租金支付凭证(包含转账凭证、租息发票)、租赁设备清单(包含购置发票或设备价值评估报告)等,并填写融资租赁款明细表。

  4.其他申报通知明确需提供的材料。

十七、技术改造项目达到完工标准有哪些要求?


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已完成既定的投资计划和主要建设内容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误差范围最大不超过20%的项目,可申请完工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额变化在20%以上或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应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误差范围不超过20%。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核算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时,应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2.项目已完成规定的技术指标或实现预期的产能效益目标。

  3.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财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项目实际建设地应与工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保持一致。

  5.项目单位整体生产运营等情况良好,不属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

  6.其他申报通知明确的条件。

十八、制作设备投资明细表有哪些要求?


对购置的生产用设备,需填写设备投资明细表,主要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商、数量及价格等信息,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为方便评审核查,有关设备名称、存放地点(具体到车间厂房)、合同信息、发票信息、付款信息、转固信息应尽量做到一一对应。

 十九、哪些财务票据会被认可?


设备购置主要财务票据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且发票、付款时间必须在原始备案通过日(项目备案证的落款时间)至项目完工日期之间。完工日期以项目实际完工时间为准(不能晚于备案证的完工日期),相关财务票据最长追溯期不超过3年且不超过原始备案通过日。

二十、二手设备可以享受扶持吗?


根据2024年以来省发布的申报指南,二手设备购置额可纳入固定投资额,但不计入新设备购置额,不享受财政资金扶持。

二十一、关联公司的设备价值怎么认定?


  若项目单位与交易方存在关联关系,需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说明,说明应包括与关联方购置设备的原因、价格公允性等情况,如有原购买合同等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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