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奖励资金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浏览量: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3〕16号)文件精神,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部分操作细则的通知》(佛工信〔2024〕5号,后称《操作细则》)要求,现拟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奖励资金核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入库项目

      (一)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方式。按照省、市技术改造政策统筹实施原则,该支持方式项目已随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事后奖励方式按流程完成了入选市级项目库(附件1)。

      (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支持方式。按照省、市技术改造政策统筹实施原则,该支持方式项目已随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方式按流程完成了入选市级项目库(附件2)。

      (三)技术改造融资租赁支持方式。该支持方式2025年无入库项目。

        二、资金核算程序

        1.入库项目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请登录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在线提交电子版项目库申请报告,系统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再核算奖励资金。在佛山扶持通上传的电子版项目库申请报告(注意不要上传项目入库完工评价材料)需与申报2024年、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保持一致。

        2.各区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收集、初审、汇总、上报等工作,于2025年7月4日前报我局。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专家组对入库项目开展查重、资金核算等工作,经审核、公示、集体审议、市政府批示等程序通过后正式下达资金奖励计划。

        三、其他要求

        1.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奖励资金核算工作时间较紧,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应尽早通知企业做好系统填报工作,按时在佛山市扶持通系统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我局,逾期的项目不予受理。

        2.企业在佛山扶持通系统提交申请材料过程中,“发票列表”栏目填报发票的信息和上传的发票扫描件信息应保持一一对应,不能对应的发票将予剔除。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各级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2025年佛山市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项目名单(固定资产投资奖励).xlsx     

                    2.2025年佛山市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项目名单(银行贷款贴息).xlsx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禅城区-李想-82340856;南海区-陈宝欣-86332245;顺德区-张英-22831241;高明区-梁秀云-88887900;三水区-陆肖冰-87755711;市工信局-欧亚飞-8338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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